某公司计划在3个月之后发行股票,那么该公司可以采用以下哪种措施来进行相应的套期保值?()
A购买股票指数期货
B出售股票指数期货
C购买股票指数期货的看涨期权
D出售股票指数期货的看跌期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多选题)
郑某持有某上市公司股份4%,其在证券市场上于2007年3月28日买进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10%;郑某于3月30日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并于3月31日将自己所持股票的20%卖出。严某因3月28日买进该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20%而成为公司股东,但没有对外披露;其在4月2日又买进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6%,在4月4日进行的披露,于4月6日、7日又分别将公司股票的2%卖出。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单选题)
假设目前甲公司股价为62.5元,某投资者购买了一份期限为5个月的欧式看跌期权,允许她以65元每股的价格卖出100股甲公司的股票,期权费为400元。如果甲公司的股票在到期日下降到53元,那么该投资者的净利润为()
(单选题)
假设目前甲公司股价为62.5元,某投资者购买了一份期限为6个月的欧式看涨期权,允许她以65元每股的价格买入100股甲公司的股票,期权费为200元。如果甲公司的股票在到期日上涨到75元,那么该投资者的净利润为()
(单选题)
某投资者购买了H公司的股票看涨期权合约一份,可以在到期日购买100股H公司股票,协定价格为每股12元,该公司新近宣布进行1拆3的拆股,那么期权的协定价格自动降至每股(),同时,一份合约给予了投资者购买()的权利。
(单选题)
某公司拟发行3年期定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进行筹资,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票面利率为12%,而当时市场利率为10%,那么,该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应为()元。
(判断题)
某公司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可以在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简答题)
宝安公司由于长期经营的需要,计划筹集一笔巨资,用于房地产开发。作为上市公司,公司有多种可供选择的筹资方案。 (1)发行股票.,由于该公司需要资金太大,而股票发行额度有限,发行股票受到了政策上的制约。 (2)发行债券。由于当时市场利率很高,3年期企业债券利率达到9.94%,银行储蓄利率达到8.28%,1992年发行的3年期国库券票面利率为9.5%,如果考虑到保值贴补因素,年平均收益率甚至可以达到20%。因此,发行债券的成本会很高。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认为在这个时候推出这种融资工具好处有三: 一是会很容易地推销出去。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可转换成股票的特性,借助于股票市场的良好行情,投资者对可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券充满了信心。 二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于具有可转换性,对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故其筹资成本可以设计得很低。 三是若证券市场走势看好,投资者可行使可转换权利,将债券转换成普通股股票,这样公司不仅可以永久占用这笔资金,还可因高溢价转换而极大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 为此,宝安公司在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后,决定采用第三种融资方案,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为10万张,每张面值5 000元,偿还期限为3年,债券票面利率为3%;转换条件为一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有效期内可转换成200股普通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宝安公司股票价格为20元/股)。该方案实施后,很快就售出了这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筹措到5亿元资金。1993年2月10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当天就被大量投资者当作股票来炒作。当天开盘价即被炒高到每张7 500元,最高峰时被炒到13 050元的历史天价。但在这之后,价格一路下跌。特别是在1993年和1994年年终宝安公司股票分红派息以后(1993年宝安公司分红方案是10送7股,每股派发1.22元红利;1994年是10送2.5股,派红利1元),加上市场股市持续低迷,股价一路下跌,到摘牌时宝安公司股价仅为2.83元,使得转换价格大大高于股票价格。截至1995年底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只能作为债券兑现,仅仅获得年利率3%的利息。另外,公司筹集这一笔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年限很长。由于3年到期时,绝大多数债券并未按原来的设想转换成为股票。因此,公司在1995年底必须筹集一大笔资金偿还到期的债务,给该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造成很大影响。
(简答题)
宝安公司由于长期经营的需要,计划筹集一笔巨资,用于房地产开发。作为上市公司,公司有多种可供选择的筹资方案。 (1)发行股票.,由于该公司需要资金太大,而股票发行额度有限,发行股票受到了政策上的制约。 (2)发行债券。由于当时市场利率很高,3年期企业债券利率达到9.94%,银行储蓄利率达到8.28%,1992年发行的3年期国库券票面利率为9.5%,如果考虑到保值贴补因素,年平均收益率甚至可以达到20%。因此,发行债券的成本会很高。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认为在这个时候推出这种融资工具好处有三: 一是会很容易地推销出去。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可转换成股票的特性,借助于股票市场的良好行情,投资者对可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券充满了信心。 二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于具有可转换性,对投资者有较大的吸引力,故其筹资成本可以设计得很低。 三是若证券市场走势看好,投资者可行使可转换权利,将债券转换成普通股股票,这样公司不仅可以永久占用这笔资金,还可因高溢价转换而极大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 为此,宝安公司在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后,决定采用第三种融资方案,即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为10万张,每张面值5 000元,偿还期限为3年,债券票面利率为3%;转换条件为一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有效期内可转换成200股普通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宝安公司股票价格为20元/股)。该方案实施后,很快就售出了这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筹措到5亿元资金。1993年2月10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当天就被大量投资者当作股票来炒作。当天开盘价即被炒高到每张7 500元,最高峰时被炒到13 050元的历史天价。但在这之后,价格一路下跌。特别是在1993年和1994年年终宝安公司股票分红派息以后(1993年宝安公司分红方案是10送7股,每股派发1.22元红利;1994年是10送2.5股,派红利1元),加上市场股市持续低迷,股价一路下跌,到摘牌时宝安公司股价仅为2.83元,使得转换价格大大高于股票价格。截至1995年底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只能作为债券兑现,仅仅获得年利率3%的利息。另外,公司筹集这一笔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年限很长。由于3年到期时,绝大多数债券并未按原来的设想转换成为股票。因此,公司在1995年底必须筹集一大笔资金偿还到期的债务,给该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造成很大影响。
(简答题)
2000年,甲公司欲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中,当甲公司得知股票发行申请已获批准,即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之前,将准备履行股票总额的10%自行卖给当地投资人,其余部分委托某证券经纪公司代销,确定供销期限为100天。请问甲公司的做法有哪些违法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