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历类考试电大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
(简答题)

如何认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正确答案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民事诉讼中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担当者。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诉讼主体,即在诉讼中除了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外,还有权实施使诉讼过程发生、变更、消灭的诉讼行为的主体。包括法院、检察院、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二是仅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但无权实施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消灭的诉讼行为的主体。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2)根据所有这些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地位的差异,民事诉讼主体又可分为:一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二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进行必要的监督。三诉讼参加人,指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的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等。四其他诉讼参与人,指同诉讼结果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但协助法院顺利进行审判活动而参加诉讼的人。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名词解析)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案解析

  • (名词解析)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答案解析

  • (名词解析)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谈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案解析

  • (名词解析)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简述如何界定诉讼中的自认?自认的法律效果如何?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是什么?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论述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制度如何进行衔接?

    答案解析

快考试在线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