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辖首先是一种指挥官,为“提辖兵甲盗贼公事”的简称。宋代一路或一州所置的武官,主要掌管本区军队训练,督捕盗贼等事务;二是事务官,宋朝时,在左藏库(储藏皇家金银钱帛)、文思院(掌管制造宫廷所用的金银器物等奢侈品)、杂买务杂卖场(掌采办宫廷、官府杂物)、榷货务都茶场(掌管茶、盐、香、矾等物品的专卖)四处均设立了提辖官。此外,还设立了督催检查纲运的提辖官。北宋末年,为了应付日益突出的财政危机,官府就在各地寻找矿产,开采铸钱,在各地设置了五路坑冶提辖措置专司,如提辖措置京东路坑冶司、河东路提辖措置坑冶钱监司、提辖措置河北路坑冶铸钱司等。
但是提辖官并非是宋朝才有,如辽朝就设置有四类提辖官:一是为了护卫斡鲁朵和皇帝陵寝和后妃宫帐,设立宫卫提辖官,如有战事,他们要奉命出征;二是在路一级行政单位也设置了提辖官,高于州刺史,主要掌管番汉相涉及抓捕盗贼的事情;三是在贵族的领地头下州也设置了提辖官,主要掌管头下州的钱帛赋税;四就是职位不高,拥有多项任务的一般的提辖官,这类提辖官数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