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变我国农产品营销观念、方式和手段的落后性,进行农产品营销的观念创新、营销渠道创新、营销方式和营销手段的创新,将我国农产品营销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2)健全农产品市场和营销的法律和规程,打破地区之间的农产品封锁和壁垒,形成规范统一的农产品全国大市场,保证农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和公平交易。
(3)培育农产品营销实体,完善农产品营销组织体系。
(4)改革过去条块分割、分散管理的农产品营销管理体制,建立一元化农产品营销管理体制。
(5)在农产品国际营销方面,改变我国反倾销等维权(法律)制度滞后和缺乏完善的卫生检疫保障系统的状况,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面向国际农产品营销的法规制度和卫生检疫制度,适应国际农产品营销的激烈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