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艺术除了实用性同审美性相统一这个主要特征外,一般还具有三大特征:
(1)造型的形式美追求。
建筑的美主要从造型上体现出来,这是许多艺术共通的设计原则。建筑的造型本身要求高度符合形式美的规律,如运用对称、平衡、合适的比例,质感、色彩、形状讲究多样统一,注意整体和局部、个体和群体、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及环境的协调等。各种建筑部件符合形式美的规律的组成,往往给人以类似于音乐的韵律感和节奏感,所以
有人把建筑称之为“凝固的音乐”。
(2)环境的人格化体现。
建筑艺术虽以个体形式出现,但它同周围环境实际上是分不开的。而它同环境的谐调往往体现出人的意志,品格,成为一种人格化的象征。在所有艺术中,建筑艺术最具有稳定性、长久性,一旦建成往往可以保存千年(如埃及的金字塔、我国的长城)。建筑又以它那巨大的体积、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而分外引人注目。正因此,建筑不但要注重自身的完美,
还需注意它同周围环境谐调,,构成一种建筑群体的整体美。
(3)多重的象征性意味。
建筑艺术的内容主要体现为一种宽泛、笼统的象征性。
建筑艺术的象征性主要体现在一些以观赏为主的政治性建筑和宗教性建筑之中。例如古今中外统治阶级所建的宫殿、会堂之类;大多曲折地反映出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势和气派,其规模、形式、结构大多具有明显的象征性。北京的故宫,就是一个突出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