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临时约法》: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专制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但袁世凯篡夺了革命果实,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1912年春,孙中山颁布了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享有自由;国民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力;《临时约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的性质;
⑵《共同纲领》:1949年国民党政权覆灭,人民革命将在全国胜利,中国人民政协制定了《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施政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着三大改造的进行,一五计划的实施,经济建设迅速发展,为了加紧民主政治建设,1954年一届人大制定宪法。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代表了人民的意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保证。
(简答题)
《临时约法》、《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各是在什么情况下颁布的?结合其主要内容,评述它们对我国政治制度所产生的影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