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些内容保留了原始的同态复仇法。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2)法典具有阶级性。汉漠拉比法典是一部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法典。①它严格保护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②它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私有财产权。法典规定,窃贼要处死或处以重罚。法典本身证明了古巴比伦王国奴隶主阶级政权的实质。
(3)内容不具有普遍性,并非法律条文的完整汇集。汉谟拉比法典的条文多数是在古巴比伦王国末期及之后写成。有些条文有明显的习惯法的痕迹如《汉谟拉比法典》第249条:“如果一男子雇一头牛,神使之罢工而且该牛死掉,那么租牛者可以神的名义发誓并且免去责任。”在遇到无法确定原告,被告的陈述是否属实之时,采用神判法。
(4)缺乏逻辑性。有矛盾或不一致之处。如第8条和第259条的矛盾。
(5)深刻反映古巴比伦时期的社会状况。从《汉谟拉比法典》记载,我们可以了解古巴比伦王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