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心理素质是指护士在认知过程、情感过程、意志过程及个性心理特征方面所具备的素质,其表现个体独特的精神风貌,反映个体对己、对人和对事的态度、情感和行为模式。护理人员应具备的心理素质有以下九个方面:
1)良好的职业动机:认同并热爱护理专业,有一定的职业荣誉感,关心及爱护患者的能力。
2)敏锐的观察力:通过应用专业知识及技巧,获取全面而准确的患者资料,及时观察患者的身心变化,预测及判断患者的需要,协助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评价护理的效果。
3)精确的记忆力。
4)良好的思维品质:具备独立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以适应现代护理发展的需要。
5)积极的情绪: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到遇事沉着冷静,以稳定患者及家属的情绪。
6)坚强的意志:面对困难及挫折时,能排除干扰,约束自己的言行,将患者的生命及健康放在首位,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7)健全的人格:护士要善于了解自己的人格心理特点,克服不足之处,在工作中重塑健全人格。
8)正确的自我意识:能坦然地接受自我,接受他人,待人仁爱宽容,善于以更自然、更真诚的方式与他人沟通联系。
9)良好的社会适应性:无论置身于纷繁或孤寂中,都能保持良好适应,沉着冷静,学会体恤各类患者的病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