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草诏有三种程序:
一、由宰相将君相议政结果整理要点,称为“词头”,作为草诏的依据,中书舍人中负责草诏的“知制诰”据宰相交下的词头负责草诏;
二、皇帝派宦官至中书宣布诏敕要点,中书记录,称为“宣底”;
三、皇帝召知制诰入宫面授要点。
(2)、审诏要经过四个程序:
一、中书舍人有权封还词头;
二、中书舍人如无异议,由中书令、中书侍郎与中书舍人共同签名送门下审议;
三、门下给事中审议后,如认为不妥,可在稿上涂改奏带中书;
四、经门下给事中审议通过的诏书,由侍中、侍郎、给事中共同具名申请交发尚书省执行,经皇帝审定认可后正式交尚书省施行。
(简答题)
简述唐代启敕的草拟和颁行过程?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