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点是宋元时期的法律。
宋朝在刑罚上相较于以前有很大的变化,出现了折杖法、配役和凌迟等刑罚。其中,配役刑在两宋多为刺配:刺是刺字,即古代黥刑的复活;配是指流刑的配役。刺配是对罪行严重的流刑罪犯的处罚。宋初刺配并非常行之法,《宋刑统》也无此规定。太祖时偶尔用,意在弥补推行折杖法后死刑和配役刑之间刑差太大的弊端。但仁宗以后,刺配之刑滥用起来。刺配对后世刑罚制度影响极坏,是刑罚制度上的一种倒退,在宋代和后世都曾遭到非议。所以,选项AB是正确的。选项C的错误在于,《宋刑统》是北宋早期的法律,其中还没有规定刺配这种刑罚。选项D的错误在于,刺配之刑是肉刑的复活,是一种极大的刑罚制度上的倒退,绝不是进步。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多选题)
《水浒传》中,宋江、武松等人皆因杀人而受面部刺字并被流放之刑,被称为刺配。关于刺配,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刺配是两宋时对罪行严重的流刑犯罪的处罚
B刺配中的“刺”,实质是古代黥刑的复活
C《宋刑统》中规定了刺配之刑
D刺配是统治者对罪行严重者的严惩,可以起到威慑、教育的作用,是刑罚制度上的一种进步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填空题)
源于唐律的杀人离乡的刑名,在清朝叫做“()”。
(单选题)
《法经》将杀人、伤人等到危害他人人身的犯罪,规定于()
(单选题)
“昏、贼、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其中“杀人不忌为()”。
(单选题)
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
(简答题)
有人认为:"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请运用相关刑法理论和规定进行辨析。
(填空题)
唐太宗时,命长孙元忌、()等人修定《武德律》。
(填空题)
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己恶而掠美为()”。“贪以败官为()”。“杀人不忌为()”。
(填空题)
对于杀人罪,元代法律一般规定向罪犯家属征()给苦主(受害人家属),这有一定的损害赔偿性质。
(单选题)
甲间接故意杀人,致2人死亡,乙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但对甲判处的刑罚应当重于乙,这直接体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