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材料公司聘请王某担任推销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试用期6个月,6个月后再根据王某工作情况,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甲建筑材料公司与王某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B王某的工作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王某的试用期是成立的
D试用期是不成立的,6个月应为劳动合同期限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甲建筑材料公司聘请王某担任推销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果王某完成承包标准,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超额部分按40%提成,若不完成任务,可由公司扣减工资。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2013年1月,甲建筑材料公司聘请王某担任推销员,但2013年3月,由于王某怀孕,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未能完成任务,为此,公司按合同的约定扣减工资,只发生活费,其后,又有两个月均未能完成承包任务,因此,甲公司作出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判断题)
某建筑施工单位聘请张某担任钢筋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试用期4个月,4个月后再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单选题)
某建筑公司的一位老会计因故离职,该建筑公司聘请徐女士于2013年8月15日接替了元会计的工作,并自该日起,徐女士开始接手财务工作。8月30日,徐女士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徐女士的会计职称级别与原会计相同,双方在商签劳动合同时对工资数额发生分歧,便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徐女士工资暂定每月3000元,待年底视公司效益情况,再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2013年底,徐女士要求公司按照约定向其发放奖金,但公司说效益不好,不能发放徐女士的奖金。后徐女士提出,劳动合同中对其工资的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同样的工资岗位的员工工资补齐其差额部分,并应补发其劳动合同签订前自8月15日至8月29日的工资。请根据背景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某建筑公司的一位老会计因故离职,该建筑公司聘请徐女士于2013年8月15日接替了元会计的工作,并自该日起,徐女士开始接手财务工作。8月30日,徐女士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徐女士的会计职称级别与原会计相同,双方在商签劳动合同时对工资数额发生分歧,便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徐女士工资暂定每月3000元,待年底视公司效益情况,再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2013年底,徐女士要求公司按照约定向其发放奖金,但公司说效益不好,不能发放徐女士的奖金。后徐女士提出,劳动合同中对其工资的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同样的工资岗位的员工工资补齐其差额部分,并应补发其劳动合同签订前自8月15日至8月29日的工资。请根据背景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某建筑公司的一位老会计因故离职,该建筑公司聘请徐女士于2013年8月15日接替了元会计的工作,并自该日起,徐女士开始接手财务工作。8月30日,徐女士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徐女士的会计职称级别与原会计相同,双方在商签劳动合同时对工资数额发生分歧,便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徐女士工资暂定每月3000元,待年底视公司效益情况,再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2013年底,徐女士要求公司按照约定向其发放奖金,但公司说效益不好,不能发放徐女士的奖金。后徐女士提出,劳动合同中对其工资的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同样的工资岗位的员工工资补齐其差额部分,并应补发其劳动合同签订前自8月15日至8月29日的工资。请根据背景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单选题)
某建筑公司的一位老会计因故离职,该建筑公司聘请徐女士于2013年8月15日接替了元会计的工作,并自该日起,徐女士开始接手财务工作。8月30日,徐女士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徐女士的会计职称级别与原会计相同,双方在商签劳动合同时对工资数额发生分歧,便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徐女士工资暂定每月3000元,待年底视公司效益情况,再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2013年底,徐女士要求公司按照约定向其发放奖金,但公司说效益不好,不能发放徐女士的奖金。后徐女士提出,劳动合同中对其工资的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同样的工资岗位的员工工资补齐其差额部分,并应补发其劳动合同签订前自8月15日至8月29日的工资。请根据背景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公司与甲签订《劳务用工协议书》,约定了甲承包的工程范围和工程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要求,同时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和双方的责任,约定先支付工程款的90%,剩余10%等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因甲无法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公司与甲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甲必须在2010年3月10日完工,如果不能完工,无权主张剩余劳务费。甲在2010年3月5日完成该工程,递交了结算书。但***公司一再推脱付剩余工程款导致甲无法按约定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后双方因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甲将***公司起诉至法院。
(单选题)
***公司与甲签订《劳务用工协议书》,约定了甲承包的工程范围和工程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要求,同时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和双方的责任,约定先支付工程款的90%,剩余10%等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因甲无法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公司与甲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甲必须在2010年3月10日完工,如果不能完工,无权主张剩余劳务费。甲在2010年3月5日完成该工程,递交了结算书。但***公司一再推脱付剩余工程款导致甲无法按约定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后双方因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甲将***公司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