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模及枕簧组装时有下列6项要求:
(1)同一车辆斜模型式和材质均须一致。
(2)转K2型斜模主摩擦面磨耗限度高度标记为19.1mm,超出摇枕上平面时,须将斜楔、侧架立柱磨耗板和摇枕斜模摩擦面磨耗板或分离式斜模插板成套更换。
(3)落车后斜模主摩擦面与侧架立柱磨耗板须接触良好,垂直方向不得有贯通间隙,局部间隙不大于2mm,横向用10mm×2mm塞尺测量不得深入50mm。
(4)转8A、转8AG、转8G型斜模的弹簧支承面不得高于摇枕的弹簧支承面。
(5)转K4型转向架斜模上移量不大于4mm,当样板落在斜模肩之间但不能接触摇枕端部上表面时,须更换斜模主摩擦板。
(6)将选配合格的摇枕弹簧及减振弹簧组装,弹簧须落入相应弹簧定位脐及挡边之内,不得有卡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