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留取方法:
(1)当日首次给药后一小时左右,给患者饮水一次,约200ml左右。30分钟后嘱患者第一次排尿,尿排尽后计量,弃去。同时静脉取脉取血2ml,不加抗凝剂。准确计量第一次排尿时间和尿量。
(2)第二次排尿后60分钟,嘱患者第二次排尿,排尽并准量,留5ml尿液待测,其余弃去。同时取静脉血2ml,不加抗凝剂。
(3)将两次尿量数字连同两次血样及第二次尿样送检。
注意事项:
(1)记时,计量必须准确
(2)第一次排尿后至第二次排尿期间不得饮水,不得排尿,结果不准确。正常值范围:15ml/分钟-50ml/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