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刑名从商”是()总结商朝的刑事法律制度而总结的。
答案解析
(判断题)
商朝的刑事立法就当时而言比较完备,孔子后来总结说“刑名从商”。
将《新律》之《刑名》篇分为《刑名》与《法例》两篇的律典是()。
“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
充军作为正式刑名,始自()。
改具律为刑名,冠于律首的法典是()。
魏律一共18篇,改具律为刑名,冠于律首。
(填空题)
最先改具律为刑名,并冠于律首的是()。
“昏、墨、贼,杀”。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