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仓单的注销是指仓单持有人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提货手续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提交申请。投资者委托会员向交易所提交仓单注销申请,投资者可根据《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中的仓单数量在同一品种、同一生产年份、同一类别的标准仓单里选择一个或几个指定交割仓库提取不同等级的交割棉花。
(2)交易所根据会员申请及指定交割仓库的仓单情况开具《提货通知单》。
(3)投资者在交易所开出《提货通知单》10个工作日内持《提货通知单》(原件)、提货人身份证、提货人所在单位证明到指定交割仓库办理提货手续。
(4)联系出库。自投资者凭《提货通知单》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出库事宜、指定运达地点并预交各种费用之日起,指定交割仓库应在规定时间内(内地库汽车、船舶10日,火车20日;新疆库汽车10日,火车40日)发出货物,否则不得再收取其后的仓储费。
(5)出库验收。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交给投资者与其所提棉花相对应的检验证书原件一份。投资者可在货物发运前逐批核对棉花的产地、包装、批次和件数等项目。如对棉花质量、重量无异议,按入库时的公检结果出库。棉花出库过程中,发现有崩包的棉花,指定交割仓库应免费回包。
(6)争议处理。如投资者对棉花质量有异议,可在《提货通知单》开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会员单位书面向交易所申请复检。中纤局自接到复检样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检结论。检验结果符合交割有关规定的,相关费用由货主承担;否则,由仓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