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定员标准应由以下三大要素构成:
1.概述。这一部分应由封面、目次、前言、首页等要素构成。
2.标准正文。它由一般要素和技术要素构成。在一般要素中,包括标准名称、范围和引用标准三项内容。在标准的技术要素中,应包括:定义、符号、缩略语,各工种、岗位、设备、各类人员的用人数量和质量要求。
3.补充。这一部分包括:提示的附录、脚注、条文注、表注、图注等项内容。
(二)行业定员标准包括内容
1.企业管理体制以及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按照不同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提出年实物劳动生产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原则要求,规定出编制总额以及各类人员员额控制幅度。
2.根据不同生产类型和生产环境、条件,提出不同规模企业各类人员比例控制幅度。
3.规定各类人员划分的方法和标准。
4.对本标准涉及的新术语给出确切定义。
5.企业各工种、岗位的划分,其名称、代号、工作程序、范围、职责和要求。
6.各工种、工序的工艺流程及作业要求。
7.采用的典型设备与技术条件。
8.用人的数量与质量要求。
9.人员任职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