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学生,把学生看成什么样的人,对学生采取什么态度(即学生观),一直是教育理论和实践的重要问题。一切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那么,新课程倡导哪些具体的学生观呢?(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①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教师应熟悉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并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②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应该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位学生应充满信心;
③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学生是在教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生的生活和命运是掌握在学校和教师的手里。学生是不是能生活得很有趣味,是不是能学得很好,是不是能健康成长,是不是幸福快乐,都和他们所在的学校和所遇到的教师有极大的关系。(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①学生是完整的人,学生不仅具备全部的智慧力量和人格力量,而且体验着全部的教育生活,要还给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②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珍视学生的独特个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
③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所以,应当把成人看做成人,把孩子看做孩子。作为一个社会人,学生应该受到尊重、爱护;作为自然的人,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生理、心理上的特点,把孩子看做孩子。(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①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头脑之外,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必须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条件、要求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规律;②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不可代替和包办;
③学生在教育系统中既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并承担着一定的法律责任,也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和享受特定的伦理权利,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