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规》6.4.2条的注指出:"墙肢轴压比指墙的轴压力设计值与墙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值",该条的条文说明指出:"计算墙肢轴压力设计值时,不计入地震作用组合,但应取分项系数1.2"。
《高规》的7.2.14条条文说明中指出:"因为要简化设计计算,规程采用了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力设计值(不考虑地震作用组合),即考虑重力荷载分项系数后的最大轴力设计值,计算剪力墙的名义轴压比。"
综上可知,对剪力墙计算轴压比时应采用N=1.2(G+0.5Q),式中,G、Q分别为永和荷载和可变荷载引起的轴压力。
对此问题,王亚勇、戴国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疑问解答》一书的第67表达更为明确,原文如下:
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是指结构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可变荷载的组合系数按表7-4(规范5.1.3条)采用,墙肢轴压比计算时,组合后的重力荷载分项系数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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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也注意到有不同观点,如下:
(1)徐建《建筑结构设计常见及疑难问题解析》第186页指出,对于一般情况下的民用建筑,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剪力墙墙肢轴向压力设计值可近似按照N=1.25(SGk+0.5Sqk)计算。
(2)包世华《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和计算》第314页的例题中,计算轴压比时采用的是进行配筋设计时的N。由于按照大偏心受压构件设计N取小者更不利,所以采用的是重力产生有利影响的组合,N=1.0(SGk+0.5Sqk)+1.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