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公司与澳大利亚商人签订小麦合同200万公吨,交货期为五月份,但澳大利亚再交货期年度遇到干旱,小麦主产区欠收20%,当时有些国家严重缺粮,从美国购买大量小麦,导致小麦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澳商以小麦欠收为理由提出推迟到下年度交货,我方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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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试题
(简答题)
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商人于5月18日签订了一份出口精纺棉织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装运期为10月份。由于双方的疏忽,合同中未对信用证的种类予以规定。我方收到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也未规定信用证的种类。问: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适用?《UCP500》和《UCP600》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单选题)
我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CIF出口合同,以L/C为支付方式。国外开来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有效期为8月10日,最迟装运期为7月31日。”我方加紧备货出运,于7月21日取得大副收据,并换回正本已装船清洁提单,我方应不迟于()向银行提交单据。
(简答题)
我某外贸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与日本M公司成交矿砂一批,日商即转手以CFR悉尼价售给澳大利亚的G公司,日商来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目的港为悉尼,并提出在提单上表明“运费已付”。问:日商为何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才使我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简答题)
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价格改为CIF伦敦。问: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2)如果最终按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何不同?
(简答题)
我某外贸公司向某外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外商于7日发电报接受。由于电报传递延误,该接受电报9日才到达我方公司。鉴于市价上涨,我方公司立即回电表示拒绝,外商认为接受通知迟到不是他的责任,坚持合同有效成立,而我方则不同意达成交易。请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分析此项交易是否已经达成?
(简答题)
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问:1)付款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简答题)
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问:1)付款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简答题)
我某公司与美国某客商以FOB条件出口大枣5000箱,5月份装运,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我方于5月10日将3000箱货物装上“喜庆”轮,取得5月10日的海运提单;又于5月15日将2000箱装上“飞雁”轮,取得5月15日的海运提单,两轮的货物在新加坡转船,均由“顺风”轮运往旧金山港。问:我方的做法是否合适?将导致什么结果,为什么?
(简答题)
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LandedLondon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