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韩某多次在京九铁路沿线趁夜晚无人之机,盗剪铁路正在使用中的架空裸铜载波通讯线,然后予以变卖。共盗剪通讯线5000余米,价值6000多元,累计阻断通讯话路180路,其中有6路是铁路行车调度话路,危害了行车安全,阻断通讯时间66小时50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余元。韩某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设备罪
C破坏交通设备罪
D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设备罪和破坏交通设备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被告人:汪某,男40岁,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94年刑满释放。 被告人:韩某,男,30岁,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11月25日被第二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1997年12月0日,送回其原户籍所在乡镇考察。 被告人:高某,男,32岁。 1999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汪某在街上闲逛之际认识来该市找临时工的一农村青年妇女卢某。汪某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卢某骗至一无人处将其强行奸淫后,以3000元卖给了被告人韩某。韩某得手后觉得自己目前正在被有关机关监督考察,心想还是规矩点好,但又不甘心人财两空,于是又将卢某偷偷送给邻村的单身汉高某做老婆,并向其索要了“酬金”4000元。卢某坚决不愿做高某的老婆,高某便将其锁在一间阴暗潮湿的房子里,不给吃喝。一日,卢某伺机逃跑,被高某抓回来并当着村里一些乡邻的面强行剥光其上衣威胁说如果胆敢再逃,将剥光其下身衣服,让其无脸见人。事后,高某觉得仍不解气和放心,又将卢某暴打一顿致其小腿骨折。某日晚,高某趁卢某熟睡之机,悄悄溜进房屋,强行与卢某发生了性关系。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侦破此案,并立即前往高某所在村庄来解救卢某。高某听到消息,马上叫来其堂兄和朋友高甲、高乙、高丙、高丁、赵某、陈某等八人各拿锄头、铁棍把持高某的大门,阻挠前来解救的公安人员,在公安机关增派人力和周围群众的积极努力下,卢某终于被救出,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治疗,不久顺利返回家乡。 【问题】 1.汪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2.汪某是否构成累犯?在量刑时依法应考虑哪些情节? 3.韩某盗窃罪的刑罚执行应当如何计算? 4.韩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对韩某如何处罚? 5.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如何处罚? 6.在上述汪某、韩某、高某所犯之罪中法定最高刑是什么?对高某能否适用这一刑罚?为什么? 7.高某帮忙的高甲等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如何定性?若不构成犯罪,为什么?
(单选题)
甲某因为吃饭时与单位食堂服务员发生争执。产生报复之念,遂取出自家灭鼠的毒鼠强,趁食堂工作间无人之机,将毒鼠强倒入面粉缸中,导致200公斤面粉被污染。因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如何认定某甲的行为()
(多选题)
被告人陈某,某日到某综合商场购买电池,趁售货员卢某给别的顾客试电动剃须刀之机,当着其他顾客的面,从柜台内拿出作为样品陈列的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3500元),然后出门上公共汽车逃走。卢某发现后,坐出租汽车追赶,将其抓获。陈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判断题)
李某对张某的钱财垂涎已久。一日趁张某一人在家之机将其杀死,后拿走其家中现金5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单选题)
李某在王某家当保姆时,趁王某家无人之际,抱着婴儿出逃,在一集镇上将婴儿卖掉,得赃款5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
(简答题)
被告人:韩某,男,43岁,农民。薛某,女,34岁,农民。 某日,被告人韩某伙同其姘妇薛某在某市旅馆住宿时,韩唆使薛到外面找男人到旅馆来,以见机行事敲诈钱财,薛同意后,便于当天晚上将贾某骗到旅馆,两人刚坐在床上,韩便将门叫开,进屋盘问两人,并向贾检查身份证,当贾拿身份证时,韩发现贾提包内有现金,便说:“我是公安局的”。说着,就将贾的2820元钱装到自己衣兜内,并令贾写检查。在贾写检查时,韩借故下楼逃跑。 【问题】被告人韩某、薛某构成什么罪?
(单选题)
某通信建设公司在铺设通讯电缆施工时,当地农民于某乘无人看守之机,切断电缆线100余米,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并将其中铜芯拿出卖钱。于某的行为构成()。
(简答题)
甲某是某公安局侦查员,1998年10月,其查办丙某等人奸淫幼女一案。丙某归案后交代,其伙同丁某、戊某以及一个不知姓名的人,共同奸淫了幼女。甲某根据有关线索得知丙某所称不知姓名的人是乙某,即对乙某进行了传唤。1998年11月间,甲某在接受乙某亲属的宴请和转送来的2700元钱后,即放弃了对犯罪嫌疑人乙某的进一步侦查、抓捕,也未向治安科负责人汇报乙某的情况。1999年12月9日,甲某到检察机关拿取对犯罪嫌疑人丙某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因害怕丁某、吴某归案后供出乙某,从而导致自己收受他人财物的事情败露,于12月10日让他人通知丁某、戊某二人“注意躲躲”。2000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丁某被逮捕归案后,甲某参与押送其到拘留所,趁无人之际,甲某交代丁某“不要乱说”。1月7日,甲某同刑侦大队其他两名干警去北京将戊某抓获后,当晚趁无人之机又交代戊某“现在就你们三个,别再多说”。1月8日在看守戊某去厕所时,又告诉戊某“丁某也被抓起来了,说多了没啥好处”。2月29日,甲某在提审戊某时,又趁看守戊某去厕所之机告诉戊某“别乱说话,你三个就你三个”。由于甲某的上述行为,致使丁某和戊某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均未供述乙某参与共同犯罪的事实,乙某在该案的侦查及审查起诉中一直成为“不知名的人”,直至2000年8月17日乙某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甲某的上述行为才予败露。对于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单选题)
被告人薛某乘人不备之机,于某日晚窃得公路下水井盖9个,价值人民币720元。对于薛某的行为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