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上看,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是建立在下述前提条件上的:
第一,它需要完全彻底的私有制,以便在商品交换中能做到合理而严格的计较,不至于出现浪费财富和社会资源的“冤大头”。这个道理已在前面作了简要论述。
第二,它需要完全理智的“理性经济人”作为行为主体,以免疯子、傻瓜以及有怪癖行为的人因胡乱交换而导致市场紊乱。
第三,它需要有一个完全的信息系统,特别是不能有虚假信息,以免影响交易双方作出正确盘算。并且,这个信息系统还要使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使用,以保证每一桩交易在决策意义上的科学性。
第四,它要求资源和人员能完全自由流动,任何外在的干预都属于欺行霸市之列,就连政府也不要对市场上的交易进行干预,以免交易偏离应有数值。亚当·斯密心目中原本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也不依赖于政府,每一个市场中人都是相互平等的交易者。
第五,它要求市场中的每一个生产者生产出的商品数量都要足够小,而市场中的消费者都足够多,以致任一单个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不至于改变市场上的商品价格。否则就会影响帕累托最优的实现。当然也不能允许以政府名义进行的大规模生产与消费行动,更不应该有一家独大的经济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