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不享有这项权利。这是最主要的区别。
(简答题)
比较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担保的异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名词解析)
连带责任共同保证人的追索权
(判断题)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判断题)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多选题)
《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
(单选题)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判断题)
在票据行为的保证活动中,保证人在履行了担保义务后取得票据权利,这属于票据权利原始取得方式之一。
(判断题)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仍得承担保证付款责任。
(判断题)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题)
一般而言,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