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曰:“亲,当作新。”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所谓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
(1)亲民之亲,朱熹认为是“新”字之误。如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2)王阳明则认为改字不妥。他引《大学》“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以及“此之谓民之父母”(《传习录》上,爱问在亲民)。然而,第一,阳明上面引的话,不能认为是紧承“在亲民”而言的;第二,“亲其亲”指的是“老吾老”、“幼吾幼”的意思,即《中庸》之所谓“尊贤”与“亲亲”,所亲的是自己的家族,并非亲民之意。第三,如作新民解释,就《大学》来说,并不排斥亲民的观念,所以阳明的从文献上去反驳朱元晦,是没有力量的。
(3)透过现象看本质,首先,通过朱王的不同注释可见,文本是可以不断地诠释的,问题只在于如何解释才更合乎时代需要。以这种眼光审视,朱王无疑都是对的,因为其时代及各自社会环境不同。当然,朱熹的解释更妥当一些了,而王的解释则也有他的生命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