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1)美国早在1960年制订了第一份大气环境全国行动计划,其后在水污染、饮用水、固体废物、生物多样性等多个要素领域,1977年USEPA根据《政府绩效法》规定制定USEPA战略规划,美国具有了国家级综合性的环境保护规划,经过10年发展,USEPA战略规划体系有了显著的改善与发展;
(2)1977年和1986年,日本环境厅(现为环境省)曾分别制定过《环境保护长期计划》和《环境保护长期构想》,1992年《环境基本法》开始了立法讨论;1993年11月通过并实施,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3次环境基本规划,1994年12月通过第一次环境基本计划,2000年12月通过第二次环境基本规划,2006年4月通过了第三次环境基本规划。
(3)荷兰于1989年制定了《国家政策计划》,荷兰国家环境政策计划(NEPP),1989年NEPP1公布,其目标是在一代人(即25年)之内达到可持续发展,1990年,又公布了NEPP-90,作为对NEPP1的补充,1993年对NEPP1的初步结果进行了评估,并修改了部分目标,1997年NEPP3公布,2001年NEPP4以对30年环境政策评价为开始,NEPP4提供到2030年的长期规划。
经验:美国的《国家政策法》、日本的《环境基本法》,这些法律不仅明确了环境规划的必要性和责任单位,还对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流程、编制内容、法律校力等做明确规定。
(简答题)
国际环境规划的发展历程与经验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