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道掘进之前必须编制有关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选择、安装及使用等的专门通风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与检查评定办法的要求,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3)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停开。
(4)局部通风机应装在专用台架上或吊挂起来,距巷道底板应大于0.3m,以防地板杂物、粉尘吸入风机,同时应提高风机入口流畅的均匀性,减少入口局部阻力。掘进工作面的风筒吊挂必须符合通风质量要求,责任到人,严格管理,采掘工作面的生产班组要管好、使用好局部通风设备。
(5)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要安设在进风巷中,距回风风流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要小于矿井总风压所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送循环风。
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准无故停风。如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要撤出人员,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