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发放抵押或质押贷款时,经办行会计部门应审核哪些要件?
正确答案
发放抵押或质押贷款时,经办行会计部门需审核借款合同副本、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书、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单位预留印鉴,并同时审核业务部门出具的“担保物、待处理抵债资产收妥通知书“及抵(质)押协议、抵押物权证、权利质押的权利凭证。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多选题)
发放抵押或质押贷款时,经办行会计部门应审核业务部门出具的()
(单选题)
法人账户透支业务中,持续透支期届满()日初,经办行会计部门对透支账户的透支金额结转逾期贷款本金。
(单选题)
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经授信银行个人贷款管理部门的有权人批准后,经办网点在贷款逾期()后可以主动处理借款人的抵押质押品,用以抵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违约金
(单选题)
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经办行向借款人出具有关证明文件,配合借款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抵押或质押权利凭证原件交还()并做签收登记。
(单选题)
会计专用印章停止使用后,经办行应及时办理停用手续,封存保管,在规定时间内编列清单连同印章逐级上缴()或二级分(支)行会计部门。
(多选题)
抵(质)押贷款是银行通过()抵押或质押方式向客户发放的贷款。
(单选题)
贷款经办行应于个人质押贷款借款合同终止()天内通知借款人办理质物解冻手续,并凭“抵押或质押品保管清单”领取质押的个人定期存单或凭证式国债。
(多选题)
()是银行凭借客户提供的一定有价值的商品物质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质押)而发放的贷款。
(单选题)
发放抵押、质押贷款的,应坚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