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朝是中国几千年来君主专制统治的最黑暗的时代,明朝的维护封建礼教的儒学、清朝的镇压汉人的民族歧视政策以及明、清两朝对知识分子施行的文字狱和封建礼教对人民思想行为的各种束缚,使辉煌灿烂的中国舞蹈艺术传统出现了衰落消亡的趋势。其中一部分舞蹈流向民间,一部分舞蹈转化到戏曲艺术中,一部分舞蹈消亡。明、清两朝的舞蹈艺术特点集中在民间舞蹈、地方歌舞小戏和戏曲舞蹈等方面。
民间舞蹈多在逢年过节以及各种迎神庙会上表演。舞蹈的形式是把各种民间舞蹈综合到一起表演,冠名之"走会"。其中包括秧歌、高跷、狮舞、花钱、旱船、小车、跑驴、大头和尚等民间舞蹈和各种杂技表演。
歌舞小戏是在民间舞蹈基础之上形成的,带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并且有歌有舞有说有技巧表演,能够反映人们的思想、精神与美好的愿望,因而得到流传与发展。
戏曲舞蹈在我国起源很早,汉代百戏中的"东海黄会"就被公认为是最早的带有戏剧成分的歌舞艺术。明、清两朝戏曲艺术有了极大发展,它是一种文学、音乐、舞蹈、说白、武术、杂技等多种艺术结合在一起表演的综合性艺术——戏曲舞蹈。与中国传统舞蹈艺术有着一脉相承的紧密关系。戏曲舞蹈特点突出表现在塑造人物形象,刻画人物性格、情感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