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存在着局限性,各缔约方普遍认为有必要在其基础上建立一个正式的国际经济贸易组织来协调、监督、执行乌拉圭回合的成果。1993年11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前,各方原则上形成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并获得通过,经参加方政府代表签署,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它不是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简单扩大,相反它完全代替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具有完全不同的特征。
世界贸易组织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区别:
1)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正式生效的国际组织,而不是临时实施的国际协定。
2)世界贸易组织第一次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与投资措施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之中,比
GATT仅涉及商品贸易的管辖范围更广泛。
3)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着统一的一揽子协议,所有成员必须遵守,不能提出保留。而GATT的许多重要协议仅对该协议的签字国生效,只对少数成员有约束力。
4)世界贸易组织明确和强化了原GATT在货物贸易方面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