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许开采量,又称可开采量或可开采资源量,是指通过技术经济合理的取水构筑物,在整个开采期内出水量不会减少,动水位不超过设计要求,水质和水温在允许范围内变化,不影响以建水源地正常开采,不发生危害性环境地质问题等前提下,单位时间内从含水系统或取水地段开采含水层中可以取得的水量,常用的单位为m3/d或m3/a。简言之,允许开采量就是合理的取水工程,单位时间内能从含水系统或取水地段取得出来,并且不会引起一切不良后果的最大出水量。
(2)计算方法分为四大类:以渗流理论为基础的方法,例如解析法和数值法;以统计理论为基础的方法,例如系统理论方法、相关外推法、Q-S曲线外推法、开采抽水试验法等;以水均衡理论为基础的方法,例如水均衡法,开采模数法等;以相似比拟理论为基础的方法,例如直接比拟法、间接比拟法等。
(简答题)
什么是允许开采量?其组成如何?计算方法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