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只做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
(2)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除并列管道外不得互相串联接地。
(3)防静电接地线的安装,应与设备、机组、贮罐等固定接地端子或螺栓连接,连接螺栓不应小于M10,并有防松装置和涂以电力复合脂。
(4)当爆炸危险区内的非金属构架上平行安装的金属管道相互之间的净距离小于100mm时,宜每隔20m用金属线跨接。金属管道相互交叉的净距离小于1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5)容量为50m3及以上的贮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相连,接地体应连接成环形的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