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的性质是()。
A犯罪行为
B违背出版职业道德
C违反出版行政管理制度
D以权谋私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定罪处罚。
(判断题)
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严重”,可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判断题)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地购买书号、刊号、版号,并参与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活动。凡购买书号、刊号、版号从事的出版活动均属非法出版活动,坚决予以取缔。
(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判断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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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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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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