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经济法可以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私权。对私权的剥夺使国家获得相应的干预能力,这使经济法对私权的剥夺意义不仅限于私权本身,也扩展到了公权层面,因为这种私权的被剥夺直接导致了公权的增加,从而增强经济法对市场失灵的克服能力。
②经济法可以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经济法可以通过直接改变经济人的利益结构的方式达到干预的目的。
③经济法具有公共利益优势和远视优势。国家是各市场主体利益的代表,它以追求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己任,以适当抑制市场的自利和克服市场的“近视”的弱点为目的。
(简答题)
与行政法、民法相比较,经济法在克服市场失灵中具有哪些优势?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经济法能够被行政法与民法所替代。
(填空题)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指经济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所采取的规范、引导、纠正等()和()的总称。从()和()分析,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同样具有完全不同于民法、行政法的特征。
(多选题)
经济法主体较之民法、行政法的主体,具有如下特征()。
(填空题)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指经济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所采取的规范、引导、纠正等()和()的总称。从经济法的()和()分析,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同样具有完全不同于民法、行政法的特征。
(简答题)
组织市场需求的波动幅度与消费者市场需求的波动幅度相比较有什么关系?
(单选题)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单选题)
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财政类型,它起源于()
(判断题)
现代经济法从早期克服“市场失灵”的职能,发展为克服“政府失灵”的职能。
(单选题)
下列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模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