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被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单选题)
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罚款。
A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五倍以下
C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D三倍以下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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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罚款。
(单选题)
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罚款。
(单选题)
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罚款。
(单选题)
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单选题)
未按种子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种子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罚款。
(单选题)
违反《种子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于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于违法所得()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于()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选题)
生产、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应当取得()颁发的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
(简答题)
生产经营劣种子的企业,农业主管部门除了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外,还可给予什么行政处罚?
(简答题)
生产经营假种子的企业,农业主管部门除了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外,还可给予什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