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进场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并应及时对钢筋进行复检,不合格的钢材严禁用于工程。
(2)钢筋表面应清洁。表面存在油污、漆污的钢筋及用锤敲击时剥落现象严重并已损伤钢筋截面的,或在除锈后钢筋表面有麻坑、斑点伤蚀表面时,应降级使用或剔除不用。
(3)钢筋的尺寸、规格、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钢筋焊接应由专业培训合格的熟练工人持证上岗操作,且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焊接接头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大规模施焊。
(5)钢筋接头的位置设置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6)钢筋代换必须经设计人员同意。
(7)利用塑料定位卡或砂浆垫块严格控制好钢筋保护层厚度。
(8)钢筋接头位置和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9)梁柱交点处的混凝土核心区为抗震的关键部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加密箍筋,不得漏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