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的商品交易所对上市商品都有较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交易所的上市商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耐久性商品。这一条件保证了上市商品可以长期储藏,以保证日后的实物交割,从而便于期货合约的形成及其交易的连续进行。
(2)必须是替代性商品。这一条件保证了上市的同种商品之间不存在形状与品质的差别,易于比较和标准化。而只有商品易于标准化,才能形成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进而才能进行标准化合约的买卖。
(3)必须是大量需求与大量供给的商品。这一条件保证了上市商品能够有大量的买主与大量的卖主,以便进行竞争买卖。
(4)必须是供求波动或价格波动较大,且没有管制或不具垄断性质的商品。这一条件保证了上市商品交易的高度灵活性、流动性和自由竞争性,从而保证市场机制的形成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