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类文书:由各类社会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用以规范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2)领导指导类文书:由各级领导、指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制发的用于颁布政令、部署工作、批复事项的文件。
(3)报请类文书:由被领导、指导机关向有关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提出建议、请求指示或批准时适用的文件。
(4)知照类文书:面向社会或特定范围(各类社会组织之间或在其内部范围)为公布、通知有关事项、通报情况、联系工作、商洽事宜、交流信息而制发的文件。
(5)契约类文书:由双方或数方为实现一定目的、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而签订的作为工作依据或法律凭证的文件。
(6)会议文书:是各类社会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用以规范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