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如果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决定不服,可以启动哪种程序?如果对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视为撤回不服的,又该如何申诉?
正确答案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视为撤回不服的,可要求行政复议。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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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为申请日。
(单选题)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其专利申请不服的,可以通过下列哪一程序主张权利?()
(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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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如何处理?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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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判断题)
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或专利权申请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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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发出过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专利申请,在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然存在属于专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缺陷,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