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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A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0日,甲以房屋作价出资并自A公司成立之日实际移交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3月1日,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

B人民法院应当以A公司实际使用该房产所取得的利益为标准,认定甲部分履行了出资义务

C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D如果甲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可以主张自2012年5月10日起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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