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简答题)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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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受害人可以如何救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多选题)
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处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时,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给予()处理。
(单选题)
被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植物新品种权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植物新品种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以()下的赔偿。
(单选题)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确定。
(多选题)
在哪些情形下,植物新品种权将在其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简答题)
在哪些情况下使用授权品种的,可以不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
(简答题)
在哪些情况下使用授权品种的,可以不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
(简答题)
可以不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使用授权品种情况有哪两种?
(填空题)
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一项植物新品种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一个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权授予()的人;同时申请的,植物新品种权授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