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经考试注册会计师税法

(题干)

本题共计 4 个问题

境外某电子产品制造公司为扩展中国业务,2017年初设立上海代表处作为常驻代表机构,主要从事与总公司产品销售、境内采购有关的联络活动以及中国市场调查、展示活动。2018年4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代表处账簿设置不健全,收入无法查实,但经费支出项目记载完整,决定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利润率对该代表处201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2017年该代表处发生的相关事项如下:
(1)1月对租赁的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发生装修费用6万元,租期为5年;3月购进办公用电脑一批,支出12万元。
(2)5月通过红十字会向我国某地震灾区捐款16万元。
(3)8月为总公司从苏州购买样品,支付样品费和运输费用10万元;同月领取总公司运至上海的样品并支付报关费、仓储费8万元;为总公司投标某楼字智能系统购买标书支出1万元。
(4)全年发生交际应酬费用30万元,人员工资、福利费用45万元。
(5)通过调取银行对账单,得知代表处2017年银行账户存款的利息收入为15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简答题
1

核定征收2017年企业所得税时,可计入经费支出的固定资产购置费、装修费合计是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

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
应计入经费支出的固定资产购置费、装修费合计=6+12=18(万元)。

答案解析

简答题
2

核定征收2017年企业所得税时,可计入经费支出的捐赠支出为多少?

正确答案

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答案解析

简答题
3

核定征收2017年企业所得税时,该代表处经费支出总额是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

利息收入不得冲抵经费支出额。
该代表处经费支出总额=18+10+8+1+30+45=112(万元)。

答案解析

简答题
4

经核定征收,2017年该代表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

收入额=112÷(1-15%)=131.76(万元)
应纳所得税=131.76V15%×25%=4.94(万元)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简答题)

    境外某电子产品制造公司为扩展中国业务,2017年初设立上海代表处作为常驻代表机构,主要从事与总公司产品销售、境内采购有关的联络活动以及中国市场调查、展示活动。2018年4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代表处账簿设置不健全,收入无法查实,但经费支出项目记载完整,决定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利润率对该代表处201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2017年该代表处发生的相关事项如下: (1)1月对租赁的办公场所进行装修,发生装修费用6万元,租期为5年;3月购进办公用电脑一批,支出12万元。 (2)5月通过红十字会向我国某地震灾区捐款16万元。 (3)8月为总公司从苏州购买样品,支付样品费和运输费用10万元;同月领取总公司运至上海的样品并支付报关费、仓储费8万元;为总公司投标某楼字智能系统购买标书支出1万元。 (4)全年发生交际应酬费用30万元,人员工资、福利费用45万元。 (5)通过调取银行对账单,得知代表处2017年银行账户存款的利息收入为15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核定征收2017年企业所得税时,该代表处经费支出总额是多少万元?

    答案解析

  • (单选题)

    境内某居民企业在A国开设一家分公司,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利润年度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那么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这一利润年度,在并人中国()计算纳税及境外税额抵免。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7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为开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地,其服务情况如下: (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产品设计服务相关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7个月,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合同服务费用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项目所产生的增值税。 (2)1月13日,甲公司从国外派遣的人员到达乙公司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通过确认项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所派遣的员工全部离开中国。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6)项目开展期间,甲公司派遣至中国境内的人员与境外人员协调开展工作,在中国境内产生成本费用为3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取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核定甲公司利润率15%,甲公司符合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期间的采购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7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为开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地,其服务情况如下: (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产品设计服务相关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7个月,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合同服务费用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项目所产生的增值税。 (2)1月13日,甲公司从国外派遣的人员到达乙公司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通过确认项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所派遣的员工全部离开中国。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6)项目开展期间,甲公司派遣至中国境内的人员与境外人员协调开展工作,在中国境内产生成本费用为3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取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核定甲公司利润率15%,甲公司符合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期间的采购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外国甲公司2017年为中国乙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为开展工作在乙公司所在市区租赁一办公场地,其服务情况如下: (1)1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确定产品设计服务相关内容,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7个月,服务所产生的税费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合同服务费用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甲公司向乙公司另行收取项目所产生的增值税。 (2)1月13日,甲公司从国外派遣的人员到达乙公司并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8月4日,乙公司对甲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通过确认项目完工。 (4)8月6日,甲公司所派遣的员工全部离开中国。 (5)8月7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全额付款。 (6)项目开展期间,甲公司派遣至中国境内的人员与境外人员协调开展工作,在中国境内产生成本费用为36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甲公司采取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核定甲公司利润率15%,甲公司符合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期间的采购甲公司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快考试在线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