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规定,面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低层次的保障措施,是保障成员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2)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收入来源时,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社会保险事实上构成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和核心。
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有:
①预防性
②补偿性
③储蓄性
④多源性
⑤互济性
(3)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提供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4)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区别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都是社会保障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具有活力和创造力的劳动者;社会救济的对象通常是指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或失去生活来源、或无法维持最低生活的老、弱、病、残、孤儿、鳏、寡、孤、独者;社会福利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第二、权利与义务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受保的劳动者个人缴纳部分保险费,并以此作为其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而社会救助却不需要受保障者履行缴费义务,实现的是受益者单方面的权利;在社会福利中,各种福利设施是部分免费、部分实行低收费、福利生产则需要受益者付出劳动代价,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和减免税待遇。
第三、保障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的待遇与军人保障的待遇一样,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较高的,而社会救助的水平则是最低的,社会福利往往只能照顾受益者本人,目的是减轻受益者的家庭负担,从发展趋势来看,部分福利服务项目将达到高水平,但这种高水平将需要受益者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
第四、管理与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必须是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的,从而必须由政府统一管理并按统一标准加以实施,以统一、强制性为基本特征;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虽然也要由政府统一管理,但更多的是采取官民结合的方式加以实施。
第五、保障的目标和手段不同
社会救助目标是保障最低生活,其采用的是“选择性”的“须经家庭经济调查”的手段;社会保险的目标是保障基本生活,其采用的是“投入——返还”式的“与就业关联”的手段;社会福利的目标则是提高生活质量,其采用的是“普遍性”的“按人头”发放的手段。
(5)军人保障
军人保障的对象不仅包括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而且包括革命烈士家属,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因公残废的军、警人员,部分项目还惠及军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