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上的两项特别规定的内容、意义和区别:
(1)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经现役军人的同意,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军婚。这是对军人配偶离婚实体权利的一种限制。
(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对母亲和儿童的特殊保护,但女方提出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规定是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而不是对男方离婚实体权利的限制。
(简答题)
离婚程序上的两项特别规定的内容、意义和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答离婚程序上的两项特别规定。
(简答题)
论述诉讼离婚的特别程序。
(单选题)
我国法律在离婚问题上除对军人离婚进行特别保护之外,还规定了对()进行特别保护。
(单选题)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是()
(填空题)
我国婚姻法对两种离婚形式规定了两种离婚程序,即()。
(填空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程序,即()和()。
(多选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离婚的有()。
(单选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信奉伊斯兰教的男女结婚,自愿举行宗教仪式的,只能在()后进行。”这些民族自治地方均规定禁止宗教干涉婚姻家庭;结婚、离婚必须依法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还特别规定:“禁止用口头或文字通知对方的方法离婚。”
(简答题)
试分析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体意义上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