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
A不予受理
B应予受理
C驳回起诉
D告知其按照普通民事争议起诉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判断题)
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时限为六个月。
(判断题)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简答题)
张某于2009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同年10月份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合同条款如下:合同期限满3年,从2009年10月5日起,到2012年10月4日截止;实行每周5天,每天10小时工作制;张某工作岗位为技术科化验员,每月工资2000元;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当将纠纷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010年3月,张某提出每日工作1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厂房缩短工作时间。厂房认为既然工作时间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因此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再履行。随后安排他人接替张某工作。张某不服,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某区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审查,认为劳动合同中到劳动时间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裁决劳动合同无效,种植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诉至区人民法院。
(简答题)
张某于2009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同年10月份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合同条款如下:合同期限满3年,从2009年10月5日起,到2012年10月4日截止;实行每周5天,每天10小时工作制;张某工作岗位为技术科化验员,每月工资2000元;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当将纠纷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010年3月,张某提出每日工作1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厂房缩短工作时间。厂房认为既然工作时间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因此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再履行。随后安排他人接替张某工作。张某不服,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某区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审查,认为劳动合同中到劳动时间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裁决劳动合同无效,种植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诉至区人民法院。
(简答题)
张某于2009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同年10月份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合同条款如下:合同期限满3年,从2009年10月5日起,到2012年10月4日截止;实行每周5天,每天10小时工作制;张某工作岗位为技术科化验员,每月工资2000元;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当将纠纷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010年3月,张某提出每日工作1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厂房缩短工作时间。厂房认为既然工作时间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因此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再履行。随后安排他人接替张某工作。张某不服,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某区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审查,认为劳动合同中到劳动时间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裁决劳动合同无效,种植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诉至区人民法院。
(简答题)
张某于2009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同年10月份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合同条款如下:合同期限满3年,从2009年10月5日起,到2012年10月4日截止;实行每周5天,每天10小时工作制;张某工作岗位为技术科化验员,每月工资2000元;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当将纠纷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010年3月,张某提出每日工作1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厂房缩短工作时间。厂房认为既然工作时间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因此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再履行。随后安排他人接替张某工作。张某不服,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某区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审查,认为劳动合同中到劳动时间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裁决劳动合同无效,种植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诉至区人民法院。 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单选题)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
(判断题)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向该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方可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