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某外资企业出口货物一批,买卖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为CIF条件,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在向轮船公司支付全额运费后取得了由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但制单人员在提单上漏打了“FreightPrepaid”字样。当时正遇市场价格下跌,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意见,以所交单据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后几经交涉.最终以减价了案。
对此,试予评论。
正确答案
开证行在受益人提交相符交单时必须履行付款责任,只要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应承担信用证付款责任;如果单据不符合信用证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开证行有权拒付。根据惯例,在CIF条件下,提单内容中应注明“Freight Prepaid”,否则构成不符合信用证规定。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制作并提交的单据必须符合信用证条款。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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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1995年,中国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预订一批原材料。中方电:“兹发价10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15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5/6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售出为准。”4月9日,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接受。”此时,因国际市场木材涨价,原发价的价格明显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问某出口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简答题)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季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简答题)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季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单选题)
信用证的基础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但信用证又是开证行对出口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所以当信用证条款与买卖合同规定不一致时,受益人应要求()。
(简答题)
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
(简答题)
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到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不予理赔?
(简答题)
我某公司通过香港商人与法国巴黎某公司凭商标牌号成交一批商品,合同由巴黎某公司签字,港商要求我方寄样品至香港及巴黎总公司各一份,此后接到法商开立信用证,证内规定:买方巴黎总公司认可样品证明作为议付单据之一,我方经办人员未提出异议,将货物装运出口,仅凭该香港分公司样品认可证明送银行议付,遭开证行拒付。
(简答题)
我某公司通过香港商人与法国巴黎某公司凭商标牌号成交一批商品,合同由巴黎某公司签字,港商要求我方寄样品至香港及巴黎总公司各一份,此后接到法商开立信用证,证内规定:买方巴黎总公司认可样品证明作为议付单据之一,我方经办人员未提出异议,将货物装运出口,仅凭该香港分公司样品认可证明送银行议付,遭开证行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