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我国目前的《专利法》对植物品种的态度是什么?有无可能有变化?
正确答案
我国《专利法》上的“植物品种”是指所有以植物方式出现的植物形态,可以指向各级分类单位(如界、门、纲、目、科、属和种)下的植物。我国《专利法》排除了任何可以借助光合作用,以水、二氧化碳和无机物合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类维系生存的植物的单个植株及其繁殖材料(如种子等),以及转基因植物的可专利性。也就是说,所有的植物不得获得专利保护。事实上,我国《专利法》只是在“基因”、“DNA片段”、“植物的细胞、组织和器官”等视为一种无生命的“物质”时,才给予专利保护的机会。有可能变化。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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