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美模式多采取分权型经营管理体制。欧美模式的特点是理事会对院长和院外医师团体两条线管理,院长直接管理副院长、部长等管理人员。医师团体与院长是协作式关系,院长不管理医师团体的具体医疗工作。欧美的医院院长多是学经济管理、工商管理甚至是学法律的专家担任。
(二)日本的模式是从董事会或委员会(理事会)到院长直至一般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直线式领导体制日本的医院院长要全权管医疗,是医师出身。医院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拥有最高权力,并对院中病人的保健和医院的服务质量负有最终的责任。由董事长、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组成决策和指挥体系执行和管理。日常的行政管理事务,而是发挥各科室主任的作用。各科室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由科主任秘书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