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是综合利用多种运输方式以完成国际货物运输任务。多式联运经营人、通达国内外的多种运输方式和进出口货物是构成国际多式联运的三大要素,也是必要条件。除了应具备与所需技术能力、对自己签发的多式联运单据能确保其流通性并作为有价证券在经济上有令人信服的担保信誉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开展多式联运的集装箱货运站:它是接受货物装箱、拼箱和拆箱分拨的地方,具有货物交接、存储和中转的功能,是开展多式联运的基地站。
(2)拥有国内外联运网点:多式联运经营人货物送达涉及世界各地、运输范围广泛,并有多个分承运人以完成运输任务。同时,货运信息的提供、运输单据的签发与回收和货物交接等工作都需要设立在国内外的联运网点来完成任务。
(3)实行单一的多式联运费率:为便于托运人核算货物的运输成本,经营人必须实行货物单一的运输包干费率,一次收取运费。
(4)具有较完善的多式联运组织制度:多式联运涉及多个国家(地区)和多个部门,为发挥出其优越性,经营人必须具有一套较完善的货运组织制度,保证各有关部门紧密、协调、有序地工作,从货物的受理到运力安排、报关、报验和接取送达直到货物交付的各个环节,必须有严密的工作制度和科学的管理办法,以确保提高货物的运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