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立证券投资目标。不同个体的证券投资目标不尽相同,有的需要得到经常收人,有的期望资本增值,有的两者结合。通常的投资目标有:
①本金安全。收回本金是投资管理目标中首先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在这方面,债券自然比股票可靠。因为债券受法律保护,到期必须按面值全部偿还。而股票则不然。
②收入稳定。有一笔稳定的经常收人,常常是进行证券投资的出发点。经常收人是指按时可得的债息和股息的收人,一般来说,债息收人要比股息稳定,而且大都要高一些,但股票升值的机会多一些。
③资本增长。一般来说,资本增长是证券投资所要求的一个目标,因为资本增长为投资者增加安全感、保持购买力和提供管理的机动性所必需。资本增长一般是通过收人的再投资和购买增长股票而获得。比较稳健的方法是通过积累得到储蓄性的投资而使资本增长。资本不一定是增长,也可能有损失。
2.按照分散化原则构建投资组合。为了达到上述投资目标,大多数投资者都按投资分散化进行组合投资。投资分散化的主要方式有:
①种类分散化。种类分散化即在股票和债券这两种证券上作适当的分配。
②到期时日分散化。在债券组合中对债券的到期时日加以必要分散,则可以维持一定水平的收入,并保护本金的安全。
③部门或行业分散化。不同部门或行业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的收益与风险差别很大。购买来自不同行业和部门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可以分散或降低风险,并可能保证一定的收人。
④投资时机分散化。不要把所有资金一下子全投在带有风险的证券上,以免风险过大。
3.选择证券。证券的种类繁多,不能盲目、任意地加以选择来进行组合,而是要根据投资目标进行科学的确定。由于投资目标从本上来说就是高收益、低风险,因而所选择的证券必须能满足提高收益和减少风险的要求。
按照风险划分证券组合,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类型:
①低风险债券组合。一般五六种不同部门的债券就可以满足分散化的要求,如可以选择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中可以包括公用事业、电信业、银行和金融业等发行的高质量债券。
②中等风险的证券组合。这种组合一般包括公用事业公司普通股股票、成熟行业中的热门公司股票、可转换债券等。
③高风险的股票组合。这种组合一般包括那些销路很好、预期盈利大大超过市场平均收益的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