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会计科目的数据传输方向划分,凭证分为记账凭证、核心凭证和单边凭证。
记账凭证,为常用账务凭证,用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的账务核算。核心凭证,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后台专用凭证,用于综合业务系统日间处理、日终批量后传输到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由综合业务系统发起账务的自动汇总核算处理。
单边凭证,特殊账务处理专用凭证,用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的不传或对空的科目的核算处理。只要核算分录的任一方涉及某一不传或对空的会计科目,该核算处理就须使用单边凭证,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与综合业务系统各自独立进行账务处理。
(2)按机构或部门划分,记账凭证又划分为本部记账凭证、营业部记账凭证及XX部门记账凭证。
本部记账凭证,属联社(合行,下同)机关本部专用凭证。
营业部记账凭证,属营业部(部门)专用凭证。
XX部门记账凭证,属XX部门专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