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收购是以获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的收购,上市公司收购实质上也是一种证券买卖行为,但与一般证券交易谋取买卖差价不同,其目的在于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以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上市公司收购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证券,包括有表决权股票和可转换为有表决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目标公司发行的无表决权股票和一般的不可转换公司债券则不能成为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
3.上市公司收购的行为主体须具备法定资格。上市公司收购主体应当是目标公司以外的其他人。
4.上市公司收购是通过在证券市场上购买目标公司股份或其他途径来实现的。收购主要是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的,故须遵守证券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则。
(简答题)
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形式。
(简答题)
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有哪些特征?
(单选题)
甲向乙上市公司发出了上市公司收购要约,并按法律规定公告了收购要约。在收购要约期满后,甲已持有了乙发行股份总数的91%,此时对其他持有乙股票的股东所持股票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多选题)
禹达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发行了股票,依据法律规定,该公司出于什么目的才可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单选题)
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日,并不得超过()日。
(单选题)
香港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并以该部分资产作为出资与境内丙公司于2003年3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的价款为120万美元。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是()。
(多选题)
外国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并以该部分资产作为出资与境内丙公司于2000年5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的价款为210万美元。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是()。
(简答题)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
(多选题)
公司合并的法律特征是()。